韦伯的学术影响是在他死后形成的。他的夫人玛丽安娜坚信自己丈夫的学术成就是非凡的,不遗余力地出版介绍韦伯的著作,但并未引起当时人们足够的重视。真正把韦伯推到大师地位的,是社会学家帕森斯。他在德国上学时,就以韦伯作为自己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回美国后,帕森斯不但翻译出版了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而且在自己的结构功能主义成名作《社会行动的结构》中系统介绍了韦伯的思想。此后,韦伯在全世界有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反过来,这种“出口转内销”,又引发了德国对韦伯研究的热潮。历史在这里又开了个玩笑:韦伯的理论致力于“祛魅”,但他自己在身后却被人加上了种种耀眼的光环。“天才”、“学术巨匠”、“一代伟人”等等头衔数不胜数,包括给韦伯写传记的哲学家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也认为,韦伯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学者。研究韦伯的著作连篇累牍,甚至韦伯与弟媳爱尔莎之间的“柏拉图式”爱情也成了学术题目,可以人们对他多么重视。
韦伯在学术上的深远影响,从科学研究方法论的讨论和发展上就可以看出。上世纪60年代,一些世界级的跨学科泰斗们展开了一场关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论战,长达十年之久。其中最有名的,包括科学哲学大师卡尔·波普尔与法兰克福学派创始人阿多诺(他曾以说出“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警句而闻名)争论的社会科学逻辑问题,社会学大师帕森斯与马尔库塞争论的社会学“价值中立”问题,德国社学会学会主席达伦道夫(Ralf Dahrendorf)和绍伊希(Erwin K. Scheuch)、阿多诺争论的后资本主义社会问题。这些重大争论,有的是直接来自韦伯的命题,有的是间接受韦伯的影响。可以说,韦伯的思想在当时引起了整个社会科学的一场风暴,而且余音一直波及到现在。
二、三种权威
有社会组织的地方就有统治和管理,有统治和管理就得有统治的道理,人们服从统治的道理就构成了权威。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为基础的。权威能消除混乱,带来秩序,实现组织目标,推进社会发展。马克斯·韦伯是对权威进行理论剖析的第一人,他对权威进行了历史的考察,认为正当的(或称为合法的)权威不外乎三种历史形态。即传统权威、魅力权威、法理权威。韦伯认为,组织与权威的关系密切,任何一种形式的组织都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没有权威,组织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条件,这即就是著名的权威理论。
1.传统型权威(traditional authority)。
传统型权威是一种最古老的权威形式,来自于习俗、惯例、经验、祖训等等。由传统权威支配的社会组织,统治者依照传统形成的组织规则来治理臣民,芸芸众生对长官的服从来自于传统赋予长官的固有尊严。这种社会组织就是人们常说的家长制。在家长制组织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并非“上司”与“下属”的关系,而是主子与奴仆、家长与子女的关系,他们所遵从的规则,是社会传统的习俗和惯例,而不是法律制度。传统权威的本质是“顺从”。
传统型权威支配下的社会组织有三种亚形态,即族长制、世袭官僚制与封建制。族长制是传统权威统治的最初级形态,起源于氏族社会,但它大量存在于各种社会形态之中,既便现代社会中也不乏这种组织形态的存在。各种家族制企业、乡土社会组织以及初级形态的帮会等等,仍较多地拥有传统权威特征。世袭官僚制与封建制是传统型权威的两种进化形态,是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规模扩大与制度细化的结果,是由氏族组织向国家及其他大型组织转变时出现的更高级形态。
2.魅力型权威(charisma authority)。
这种权威又可称之为超人权威或神授权威,它建立在非凡人格、英雄气概、创业奇迹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它来自于对领袖个人魅力的崇拜。所谓魅力,即一个领袖人物的超越凡俗的品质,它可以是不同凡响的气质、人品、性格、学识、智慧和能力,也可以是凡人不能理解的神授魔力。具有魅力权威的领袖人物,必须拥有某种超人类甚至超自然的,也是其他人无法企及的力量或素质。超人权威的本质是“敬仰”。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