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广告看多了,就将名人广告进行了区分,有的是货真价实的名人做广告,是名人广告;有的是专业做广告的人,我把他们叫做广告名人。我们已经习惯了名人们不厌其烦的向我们灌输千篇一律的广告信息,无论是真名人还是假名人,他们都是在广告中表现出来最善良的一面,信誓旦旦,不厌其烦地介绍产品。我们更加明白,自己在收看的时候,名人们也许正在笑眯眯的数着广告酬劳。据说1994年刘晓庆为TCL做广告收费20万美金;最近伏明霞为雪碧做广告的收费已经达到了500万人民币。但是尽管如此高昂的收费,企业还是趋之若骛,不断的名人广告和广告名人充斥我们的耳目。最近在网上浏览的时候,看到有一篇文章这样讲:“----通过近日对某省级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广告节目的跟踪统计,在播出的全部广告条目中,名人广告约占30%。通过连日对北京市几种热销的报刊杂志的调查统计,名人广告所占的广告份额虽然少,估计不到5%,但占据的版面和位置却十分显眼。
回想一些著名的品牌,成功运用名人广告的就属力士香皂和百事可乐了,百事的广告不象国内的某一些企业滥用名人而是精心进行市场调查,选择名人,在具体的操作上将名人和品牌的个性有机的结合了起来。不但短期得到了销量的增长,还得到了长期的品牌增值。
百事采用名人做广告还是起源于1983年,当时百事进行了一项市场调查,主要的目的是想使自己的广告计划更贴近消费者,使自己的品牌在年轻人心中建立有活力的形象。为此百事可乐组织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市场调查活动。调查结果反映,被调查者对百事可乐的看法是:百事是一家年轻的企业,具有新的思想,员工富有朝气和创新精神;不足之处是鲁莽,也许还有点盛气凌人。对可口可乐的评价是:美国的化身;具有明显的保守传统;不足之处是老成迟钝,自命不凡,还有点社团组织的味道。根据调查结果,百事可乐决定采用名人广告,设计了新的广告方案,并想用迈克尔·杰克逊作为形象代言人,推广百事的全新形象。百事可乐与迈克尔·杰克逊签订一个合约,以500万美元的惊人代价聘请这位明星为“百事巨星”,并连续制作了以迈克尔·杰克逊的流行歌曲为配乐的广告片。借助这位天王巨星的名头,百事可乐推出了“百事可乐,新一代的选择”的宣传计划,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迫使可口可乐拱手为百事可乐分出一杯羹。
国内的企业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把巩俐、濮存昕以及生产厂家哈药六厂告上法庭的消费者说,她曾经多次从电视上看到“盖中盖”的广告,听到明星巩俐、濮存昕等人对“盖中盖”的不断赞美,形成了“盖中盖是预防和治疗儿童缺钙症的补钙佳药”的印象,结果购买以后没有意料中的疗效。经人提醒,才发现“盖中盖”口服液外包装上的批号显示它并非药品或保健品,而仅是一种营养食品,于是感觉大上其当,名人广告爆发了信誉危机。这样的事情对企业,对名人的影响只能是负面的,是一个双输的结果。到底名人和品牌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名人广告到底有多大的效果呢?怎样选择“合适”的名人来做广告呢?怎样才能使名人和品牌双赢呢?本文提出名人广告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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