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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广告是否走到了尽头?
作者:冷振兴  来源:中国营销传播网  发布时间:2006-5-29 13:54:00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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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消费者状告明星虚假宣传还是孤军作战,无论各种曝光还是专家学者的高谈阔论,总感觉还是停留在嘴皮子上,而最近澳曲轻悬赏百万,奖励揭露明星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的有关人士,并当场将这100万交公证处代管。有人分析认为,澳曲轻此举无疑给一些做虚假宣传的明星带上了消费者监督的紧箍咒,百万真金白银的支持使打击明星虚假宣传活动进入实质性的“严打”阶段。

澳曲轻掏出100万要严打

  2002年7月16日,在“澳曲轻百万重金呼唤明星诚信广告”活动上,澳曲轻当场将100万元人民币交给宣武区公证处代管。澳曲轻方面有关人士介绍,凡揭露人能有确凿证据证明一个产品的形象代言人并为使用过所代言药品,却在媒体上声称使用过该药品并极力向消费者推荐的,就有机会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同时,澳曲轻方面将出资聘请律师为揭露人提供法律援助。澳曲轻表示,设立这个明星宣传打假活动,直接目的是呼吁明星在做药品广告时坚持诚信原则,坚决抵制虚假或夸大宣传。

  对于澳曲轻此举,消费者叫好声一片,但是也断了一些明星们的财路,“这不是多管闲事吗?”澳曲轻方面人士认为,按照我国《消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明星作广告,厂家利用许多消费者对明星的崇拜、盲从等心理,可能让明星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于药品而言,由于直接关系消费者健康,而且人命关天,更是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我们要搞这次活动,呼唤明星做广告也要讲究诚信原则。

  那么澳曲轻为何仅仅将矛头对准药品和医疗器械,而没有包括比药品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保健品?对此,澳曲轻方面有关人士说,如果把打击面扩大到保健品领域,那么,悬赏100万恐怕就远远不够了。另外一个原因是,虽然没有专门针对保健品,但保健品必然会受到震撼,同时告诉消费者,澳曲轻是经国家权威医疗机构鉴定的有明确减肥疗效的药品,从而划清与那些疗效模糊的保健品的界限。

 

误导消费者,明星该不该负责任?

  对明星广告,许多营销业界人士认为,与其他的宣传手段比较来看,厂家找明星作宣传是最迅速、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法,因为明星本身的传播效应和影响力能非常迅速的嫁接到其所代言的产品上。对正面的知名度很高的人群,人们有一种潜在的认同感,在社会上存在的一种看不到但能感觉到的可信度,这种普通人的思维定势广泛存在。例如,一个不知名的老太太说的话与和观众脸熟的明星说的话对比,人们往往愿意听而且更容易相信后者说的话,因此,明星作广告,正是利用了明星声誉中这种为大众所接受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在心理学讲是移情效应,就如俗话说的“爱屋及乌”。名人作广告,是社会资源的有偿配置,无可厚非。但是明星是否应该为广告中的真实性负责任呢?

  广告业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分析认为,明星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应该至少包括这样两层意思:一是广告所要表达的内容与产品质量相符,还有就是广告内容与明星的自身情况相符。对于第一种情况,生产者或者经销者以及广告创意人员应对明星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若明星在明知广告内容虚假仍进行诱导性宣传,那么就要负连带责任了。象第二种情况,若名人在广告中只起形象宣传作用,没有现身说法地诱导消费者,就不应承担责任;若名人在广告中起到了误导作用,则应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了。他说,广告主有钱、明星有名,广告主用钱来使用明星的名字,这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如果明星现身说法,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某一产品或服务宣传,性质属于证言广告,必须以自身使用产品或服务的切身体验为前提,必须对其崇拜者和宣传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明星今后作广告可要小心了,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肯定有受到明星误导的消费者要较真了。你看,首先是能维护自身权益而不用花律师费,据悉澳曲轻方面愿出资聘请律师为揭露明星虚假宣传的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其次,如果真是把明星拉下马,还能得到10万元的奖励,还有说不定自己一下子也能成了维权明星了。 
 

明星广告是否走到了尽头?

  澳曲轻此举一出,许多消费者都举双手叫好,但是也有许多人士担心,澳曲轻这一招,可够毒的,虽然这次百万悬赏仅仅是局限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如果其他行业哪一个不安分的主儿也这样照猫画虎地来一下,最后象多米诺骨牌,各个行业纷纷打出这张牌,无疑明星广告会被赶尽杀绝,彻底截断明星的后路,企业也将会失去这种非常有效的市场营销手段。

  对此,澳曲轻方面认为,澳曲轻这次活动针对的对象是药品和医疗机械明星虚假证言广告,而对其他的明星形象广告影响不大。

  据介绍,明星广告大体分为两类,一是证言广告,就是明星对产品进行直接推荐,一是情节式的形象广告。一般说来,明星的证言广告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市场营销手段。美国广告大师大卫·欧吉沛就一直非常推崇名人的证言广告,“证言式广告效果好”,他为奥斯汀汽车做的第一个广告,用的是一封来自某外交官的信,效果非常不错。但是世界各国对明星的证言广告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以证人身份出现在广告中的商品推荐者首先必须是商品的真实用户,其证词必须真实无误。如德国将广告法作为竞争法的一部分,要求广告不得误导大众;法国在规定广告必须真实、体面,禁止误导消费者的同时,规定不允许那些定期在有关电视新闻节目中露面的人用其形象或声音做广告;美国的法律将广告中的语言作为广告主对其商品的明示担保,一旦发现违背担保,消费者可据此索赔。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要求所有做广告的证人在广告刊播前必须备好证词的凭据,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据了解,澳曲轻的形象代言人王姬在答应代言之前已经服用该公司的减肥药品,并于今年年初在北京的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声明自己在澳曲轻广告中的形象是减肥成功的真实身材。

  尽管有关方面人士对澳曲轻呼唤明星作广告也要讲究诚信表示支持,但对能否达到打击明星虚假宣传的目的表示怀疑,一个问题是如何界定明星,什么样的人是明星,拿什么指标来衡量,这些都没有标准;还有就是,明星的虚假宣传的管理是由有关部门负责的,澳曲轻作为厂家在别的广告没有涉嫌不正当竞争情况下,没有权力要求别人怎么样。

  另外,目前对于名人广告我们只是根据《广告法》的总则为标准来判断。总则中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可信的原则。”

  有关专家认为,要制止明星不做虚假宣传,首先消费者应该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明白明星做的广告和普通人做的广告,就同一产品来说是一样的,如果他推荐的产品没有市场了,厂家也不会再大把大把花钱请这些明星了,他也就没有市场了,这种情况下,明星广告就净化多了;其次,有关部门应该按有关法律、相关法规规定加强监管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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